除了“不交叉执行”,环评老鸟该多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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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卡巴斯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。
问今是何世,乃不知有汉,无论魏晋——晋 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《桃花源记》中的这句话,我印象特别深刻,形容因长期脱离现实,对社会状况特别是新鲜事物一无所知;引申一下,也可形容知识贫乏,学问浅薄。
看了《知其然,更重要知其所以然——论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应“交叉执行”》一文, 本斯基的第一时间脑海中就浮现这句话:不知有汉,无论魏晋。感觉作者里瓦尔锋(以下简称“里总”)写作此文,让读者“既不知其然,也不知其所以然”。
这篇文章从多个方面对标准分类及交叉执行问题进行了阐述。初学者或入门者可能会觉得高深莫测。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环评老菜鸟来说,未免有些啰里啰嗦但又说得不透彻,容易让读者晕头转向。
最关键的是,其没有把握根本问题: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走过了什么样的路,经历了哪些变更,不同时期、不同类型的标准制定有哪些缺陷,又反映出的是什么问题。
至于综合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什么不交叉执行,这本不是一个问题。然而“从严执行”的思想对于环保从业者来说根深蒂固,似乎从娘胎里带来的,挥之不去。但从严执行这总看似正确无比的观点,很多时候是:虾子拉鸡蛋——瞎扯淡(虾扯蛋)。
对于生态环境标准管理的各种规定及其与国家《标准化法》之间的关系和矛盾;中国特色的标准体系的形成及问题……在此不再赘述。
本文仅针对里总文章引申出的一些问题,提出不同见解并进行启发性讨论,笔者对里总本人,却是十分敬佩的,听过上次清合和环评云助手联合策划的的【环评山人行】节目,发现里总有着严谨的态度和系统的思考。【『环评脱口秀』直播来了!环评山人行第一季之“从业十年以上的环评人都在干什么?”】
里总一开始说不知道“不交叉执行”的出处,着实不应该。因为就像他说的,标准不交叉执行是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早已明确了的原则,怎么会大惊小怪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呢?这与一个环评老鸟的身份是不相符的。
除此之外,善于打补丁的环境部,对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不交叉执行的具体情形,也进行了相关复函解释,从业者应该不难知晓。
一、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,在法律层级属于哪一层?
在我国,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强制性,几乎等同于法律。但是,标准的制定过程和法律的制定过程又有比较大的区别。
有人研究过,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流程,基本上相当于部委规范性文件。
这是什么原因呢?这样的理解是否准确?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其他国家技术法规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?
二、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该怎么解释?
三、环评报告及批复在标准的执行中扮演什么角色?
四、举一些例子。
结语:
编辑:君君.环评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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